各2022届毕业班:
根据学校通知要求,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校优大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,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:(1)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;(2)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,无不诚信记录;(3)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,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、选修课全部合格;(4)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(残疾、因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(二)参评条件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:(1)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、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;(2)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;(3)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;(4)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。
二、省优大评选条件
(一)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理想信念坚定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(二)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,不畏艰难险阻,勇担时代使命。
(三)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表现优秀,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。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记录。
(四)学习勤奋,学业优秀,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%,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。
(五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崇尚美德,乐于奉献。
(六)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、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,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;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,可直接推荐评选。
三、评选认定程序
1.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0日:班级在本人申请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。
2.学院组织答辩(答辩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点,7-405)。答辩形式1分半陈述,半分钟评委提问。
3. 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: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,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,审定省优毕业生推荐名单。
4.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: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将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厅。
四、名额分配
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
各班推荐人数:
班级 |
人数 |
16%人数比例 |
四舍五入后班级推荐人数 |
植科201801 |
19 |
3.04 |
3 |
种子科学201801 |
24 |
3.84 |
4 |
植保201801 |
20 |
3.2 |
3 |
植保201802 |
16 |
2.56 |
3 |
植保201803 |
16 |
2.56 |
3 |
烟草201801 |
21 |
3.36 |
3 |
农学201801 |
28 |
4.48 |
4 |
农学201802 |
27 |
4.32 |
4 |
农学201803 |
26 |
4.16 |
4 |
农学201804 |
27 |
4.32 |
4 |
农学201805 |
26 |
4.16 |
4 |
农发201801 |
18 |
2.88 |
3 |
中药201801 |
19 |
3.04 |
3 |
总数 |
287 |
45.92 |
45 |
五、相关要求
请各班在10月10日下午18点前将推荐人选的附件1电子档和纸质档(纸质档需要班主任签字)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到7-410。
附件一:优大生情况一览表
半岛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
(半岛体育官方网站代章)
2021年10月8日